关于印发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
专栏:法规政策
发布日期:2014-07-15
阅读量:5378
作者:佚名
收藏:

关于印发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

国食药监注[2008]242号

2008年05月15日 发布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

  根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为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,国家局组织制定了《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(一)》,现予印发,请参照执行。

本指导原则涉及的变更,当研究结果显示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或者临床试验的,应当向国家局提出补充申请。

  特此通知


  附件:
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(一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三日


上一页:关于印发《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(2013年修订)》的通知
下一页: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(2007年版)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