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申报人及单位负责人下午好!
中山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(认定)已公示,以下是公示链接:
http://hrss.zs.gov.cn/tzgg/gggs/content/post_2314340.html
请各单位负责人按人社局公示要求在公示期结束后,如实填写《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》(附件2),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3年9月22日前送至评委会办公室,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!谢谢
附件:
附件1:2022年度中山市医药行业中、初级职称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名单.doc
附件2: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.doc